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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纠纷的广东实践路径

2024-07-10

日前,广州天河一小区业主代表给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省环调委”)送来了一面锦旗,锦旗上书“博爱为怀,人民调解纾民困”“春风给力,和谐美景共瞻依”,对省环调委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为群众排忧解难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省环调委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前端预防、源头化解、关口把控”的十二字方针,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关注环境民生,以防范和化解发生在社区基层的突出环境纠纷为工作重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的广东路径。
探索“审查+人民调解”模式
事情要从2022年年底说起,当时该小区的三位业主代表来访上门,提出就小区附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噪声污染一事申请调解,要求恢复小区居住环境,达到国家声环境要求。
调解小组在调查中发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调整了线路。按照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新线路途经该小区附近,距小区直线距离约60米,途经路段露天,暂未设置隔音设施。该案是历史积案,涉及纠纷的小区居民群体达856户,历经省市职能部门的调解处理,皆因防噪措施落实不够或小区居民的不满意,致使矛盾纠纷延续3年多,小区居民屡屡群体性上访。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调解小组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程序上的合法合规性、敏感点应采取的降噪措施,组织探讨和分析小区居民提出诉求的可行性,并对调解争议点和纠纷敏感点向有关单位和专家作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咨询。在此基础上,省环调委组织召开了一次调解小组会议,会上大家各抒己见,经过激烈的讨论研究,最终形成了初步的调解思路和方案。
此后,省环调委多次分别召集该小区业主代表和高速公路建设方座谈,通过线上和线下沟通等多种方式,听取双方诉求意见和陈述。双方的主要分歧发生在降噪措施的实施上,对于采取何种措施,如何采取措施,双方都有不同的想法,也有各自的担忧。
“双方各有各的合理性,这个时候必须有专业的判断才能够说服大家。”调解小组的负责人介绍道。在多场调解座谈会上,调解小组成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政策,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围绕大家所关心的降噪措施的实施等问题,将涉及环保方面的专业内容以浅显易懂的方式进行了详细法律和技术相结合的分析说明,消除其不安心理,开展说服疏导、安抚情绪工作。
经过调解小组的多方劝导及专业内容和法律法规的支撑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逐渐接受了所提出的调解方案,达成共识。小区业主代表们对调解提出的降噪措施表示认可,并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环境权益,配合建设项目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支持有益民生重大工程建设。高速公路建设方也积极表示,对经过小区的敏感点路段可能出现的噪音问题增加降噪工程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后,如敏感点噪声仍超标的,可结合现场情况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该案的有效调解,真正达到了息纷止争的目的。最终商定针对小区的特定情况采取特定的防噪措施,既保证了重点工程的正常建设,又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达到了多方满意、互相谅解的社会治理效果。当事人双方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省环调委调解工作及“审查+人民调解”的模式也表示了认可和肯定。这是新噪声法实施后省环调委受理的首例涉市政道路建设噪声污染预防性案件,也是贯彻实施社会共治理念的具体实践。
一链式化解环境异味/恶臭纠纷
以人民调解化解噪声扰民纠纷是不失为一个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那么同样是作为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恶臭异味扰民纠纷是否也能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化解呢?
参照过去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广东省接收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类事项中,大气污染事项占比为44.58%,垃圾处理、餐饮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化工、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行业位居前列。由此可以看出,恶臭污染已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和民生问题。其中,又属“楼企相邻”的异味扰民问题最为突出。
随着广东城镇化建设的高速推进,房地产项目逐渐向市郊的工业区扩张,导致工业聚集区与人口密集的居民区混杂,工业区企业生产的异味引起了楼盘业主的投诉,面对群众的各项差异化诉求,若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往往极易造成矛盾激化升级,形成群体性事件。
去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在视察省信访局时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个案解决推动积案类案化解,努力做到破解一宗、化解一批,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省环调委以积案、难案和群体性纠纷案件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破解一宗,形成范例,化解类案,创立了“三位一体、四方支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的一链式化解环境异味/恶臭纠纷新模式。省环调委调解的一起珠三角某市“楼企相邻”恶臭扰民案件就是典型一例。
该案起因于某地开发建设的楼盘与工业项目相邻相近,出现“楼企相邻”现象,引发“达标扰民”信访问题,涉及皮革、塑料、化工等涉气企业近250家。“我们小区真的深受其害,每天都要忍受各种异味的影响,甚至半夜睡觉被熏醒,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还降低了我们房屋的价值。”在走访中群众反映到。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类纠纷反映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不同原因动机、历史纠纷和现实矛盾相互交织,涉及群众面广,处置难度较大。需要省环调委更加用心用情用力,深入群众、深入社区、倾听群众诉求,“敢啃硬骨头”“敢理旧账”,精心调解,最大限度地把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遇到,同一时段同一小区,部分群众反映闻到异味,但也有群众反映没有闻到异味,这给我们的案件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省环调委的负责人提到。对此,省环调委依托本委聘用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借助“智库外脑”“监测哨兵”等专家技术力量和技术手段进行科学溯源,通过来源分析,确认重点贡献企业和片区,以此来作为调解的依据。
省环调委联合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协助指导全区域涉气企业的全面摸排核查,针对废气未收集、集气罩收集的风量不足、车间未密闭等关键问题,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对企业开展多轮技术帮扶,通过减少恶臭源产生、控制恶臭扩散、有效末端治理等途径,对恶臭进行全过程控制,督促并指导企业完成各项问题的整改,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在这一起“楼企相邻”异味扰民案件中,省环调委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架起了人民群众、园区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整合了治理技术方、环境监测方、溯源分析方、环境咨询方等多方资源。运用一链式化解环境异味/恶臭纠纷的模式,通过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作用,创新解决方案,达到有效解决异味扰民,化解各方矛盾纠纷的社会效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群众解决困扰已久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恶臭污染难题,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体系。
引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
为发扬新时期“枫桥经验”,2018年2月省环调委在广东率先成立。作为国内首家省级层面生态环境类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机构,省环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生态环境纠纷和矛盾,努力实现“减少群众投诉案件量,减少环境诉讼增量”的工作目标。近几年,广东省的其他地区,诸如中山市、深圳市、惠州市等也陆续成立了属地的中立调解机构,将人民调解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形成了环境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新格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今的矛盾纠纷都已大量发生在各个不同的行业之中,如交通道路、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等,传统的民间纠纷如婚姻、家庭、财产争议发生率已不再占社会矛盾的首位。因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成为一种最有效的替代性纠纷解决办法。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保持了人民调解的基本属性,遵守人民调解法的各项规定,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优势和特点。但在调解机构的设置层次上、调解方式上以及基本职能的行使上都区别和创新于一般的人民调解机构。
未来,省环调委将继续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优势和特点,“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预防和化解生态环境行业、专业领域中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积重难案有效化解,走出一条广东生态环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道路,为绿美广东建设,实现美丽大湾区愿景提供助力。
来源:粤环调委

公众号编辑:房山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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