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杏花镇新联村委东风五队村民卢先生把一面写着“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送到杏花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对镇综治中心帮助解决确认其东风五队经济合作社社员资格、享受同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表达衷心感谢。
群众为综治中心送锦旗
2024 年 3 月初,卢先生到杏花镇综治中心反映,东风五队经济合作社在分配“大怀山”山地征地补偿款时,以其曾将户口从东风五队迁出为由,将其排除在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对象户之外。卢先生表示,因其所有房亲都在新联村委石塘村,曾于 2003 年将户口迁往石塘村,后来因在石塘村没有土地和房屋,又于 2007 年经东风五队全体村民同意后将户口迁回东风五队,一直享受社员相关权利和尽到相关义务,依法应享有与其他社员同等的集体受益分配权。为解决卢先生的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村民和谐相处,镇综治中心于 2024 年 3 月 7 日组织人民调解员和村委干部到东风五队队长及相关村民家中走访调查了解东风五队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和村民会议流程等,并向驻村律师咨询卢先生的集体受益分配权资格,确认卢先生于情于法应享有与其他社员同等的集体受益分配权。镇综治中心请东风五队队长召集相关村民开会讨论卢先生的集体收益分配权问题。
杏花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到村队长家中走访调查
2024 年 3 月 14 日,镇综治中心组织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和村委干部参加东风五队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解释卢先生依法应享有与其他社员同等的集体受益分配权,并运用包公“和解文化”对村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通村民思想工作,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卢先生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应为其分配征地补偿款。卢先生于近期收到集体发放的征地补偿款 7 万多元,并定制了锦旗赠送镇综治中心以表感谢。
新联东风五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锦旗虽轻,但情意深重,既是认可也是鞭策,它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杏花镇综治中心调解工作的肯定,也是镇综治中心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见证。杏花镇综治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绘出杏花新“枫”景,做好群众贴心人。
下一步,杏花镇将继续用好用活“杏花五微”基层社会治理品牌,不断提高工作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不断开拓创新,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杏花、平安杏花。
来源:封开宣传
编辑:木书林